什么是会计凭证的保管?

会计凭证保管是对会计凭证的保护与管理,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:

(1)各种会计凭证应及时传递,不得积压,登记完毕后,按照分类的编号顺序保管,不得散乱、失。

(2)对于各种记账凭证,应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汇总表,按照缩号顺序,折叠整齐,按期装订成册,并加具封面,注明单位名称、年度,月份和起它日期、凭证种类、起讫号码,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答名或盖章。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,如收料单、发料单,可以单独装订保管,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、编号、种类,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“件另订”和原始凭证名称及号。

那么,会计凭证保管期限是多久?

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为规定为30年。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、5年、10年、15年、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、30年两类。会计档案将原附表1、2中保管期限为3年、5年、10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10年。会计档案将保管期限为15年、25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30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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